你知道改了什麼嗎?別再單身條款了!
(二代健保真的是狠削你的錢嗎?)
改革重點之一 全民健保法第四十四條:
保險人為促進預防醫學、落實轉診制度,並提升醫療品質與醫病關係,應訂定家庭責任醫師制度之給付,應採論人計酬為實施原則,計算當年度之給付總額。
這是一項顛覆所有醫療人員認知的給付方式
傳統上我們的給付方式為"論量計酬"(FFS,Fee For Service)
健保局事先明定各項醫療服務給付標準,逐一訂價,再由醫療提供者根據給付標準申請費用
"看越多,賺越多"這樣的觀念對於新進國家來說,已經落伍了!
這樣的給付方式因為供給者提供需求(SID,Supplier Induced Demand)與醫療資訊不對等
使得他產生許多缺點:
1. 缺乏節約誘因, 容易產生不必要的治療、藥物與檢查,因為做越多、賺越多!
2. 醫師亦提供申報費用較高之給付項目(擇優申報)。
3. 逐一訂價不易,易產生不公平。
4. 誘使服務越拆越細,助長醫療費用上升。
5. 申報手續繁雜,行政成本花費高。
6. 醫療服務量由醫院院所決定,費用不易控制。
簡單來說就是超級浪費錢!!!
保險人在一定服務範圍內,依照保險對像人數,事先支付一筆費用給醫療提供者,由其協議範圍內之服務,而不考量實際醫療服務。
翻譯:
以後不會再做更多賺越多這樣的事情了,而是做越少賺越多!
會依照你往年的服務人數標準給你定額的錢,在這段期間如果病人少,就是成本支出少
相對你賺的就多,但若你看越多,利潤反而越低。
優點:
1. 不需逐一訂價,行政作業費用低。
2. 可以依照病人醫療效果、健康狀況,來評估醫療提供者的成效。
3. 提供節約誘因,提供全人化、整合性照付。
4. 鼓勵醫療院所,實行預防醫學、醫療保健,降低服務成本。
5. 醫療決策與行不會受到個別病人影響。
缺點:
1. 容易出現逆選擇(Adverse selection),易收較健康、年輕的病人。
2. 醫療提供者易減少必要服務。
3. 醫療執業檔案無法透明公開。
4. 風險較正公式發展不易,無法詳細掌握病人健康狀態。
論人計酬門診整合試辦計畫已推了了一年,還有一年半的時間可以緩衝。
這個制度將會強力影響目前的醫院門診與基層診所
因為這是法律所規定,必然會強力執行,是不可逆的!
我個人認為這是一項非常重大的變革,尤其是對醫療人員來說
論人計酬可以說是另外一種"個人醫療單位總額"
以前的總額是框架,會出現不均與濫用的情形
個人的總額可以有效控制醫療費用,當然我知道目標是實施預防保健
但
國人的就醫習慣可以改變嗎?
基層診所"衝量"的陋習可以改變嗎?
醫療人員能夠接受嗎?(自問自答,不接受也給接受)
總之,藥師的薪情只會一路跌停
因為在醫院的腳色,專業性低,衝量這件事情很會
一旦新制上路,衝量做越多的角色一定哭的最慘,當然大家都是哭,哭多哭少
藥師絕對是哭得很大聲的那個.....
請支持全面落實處方釋出,處方透明與發揮專業才能保障病人安全
請你給我一個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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